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宝(潘)行罚决字〔2026〕00114号
案件名称: 戴*涛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戴*涛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二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