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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宝(泾)行罚决字〔2025〕00125号
案件名称:
孙*山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孙*山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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