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English
首 页
>
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宝(祁)行罚决字〔2026〕00165号
案件名称:
江*梁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江*梁
处罚事由: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
处罚结果:
罚款二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6-04-29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