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宝(祁)行罚决字〔2026〕00165号
案件名称: 江*梁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江*梁
处罚事由: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
处罚结果: 罚款二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6-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