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9 字体: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
                                                 2012年2月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崇明县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cm.police.sh.cn:/81/cmga/gweb/index.jsp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4060025。
    专有名词解释 
    本年报中没有需要解释的专有名词。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崇明县公安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截止2011年底,崇明县公安局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县公安局本部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相关单位开辟25个公共查阅点,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总体概况是:
    (一)工作机制。崇明县公安局成立由政委秦新新为组长,指挥室(信访办)、政治处、监察室、督察支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科技科、法制办领导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局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严格履行《崇明县公安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崇明县公安“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网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相关事项,切实规范2011年度“网上办事”工作、“公安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工作。
    (三)基础性工作。
    (1)细致梳理,填报崇明县公安局每月政府信息公开报表和每半月的公文类目录,按照时间节点向上海市公安局报送和报备。
    (2)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制作2010年版《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印制成册发放至各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
    (3)利用本局“门户网站”、“瀛洲110”节目和“瀛州警苑”期刊,注重对本局动态信息和有关案件的公开和报导,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群众通报崇明县辖区治安情况、防范信息和有关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度本局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1条上升33%。其中,公文类信息3条,占0.4 %,其他新闻类信息782条,占99.6 %。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通知、通告等可公开信息。如201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养犬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96119”消防服务热线的公告》等。
    2、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督察条例,信访、督察部门举报、联络方式等。如由本局督察部门于2011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 布“清网行动”举报电话的通知》和2011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
    3、一个时期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带来影响的警示性、提示性信息。如每月一期的《警方提示》内容。
    4、可公开的业务工作动态,主要是反映本局各部门日常的公安 工作基本情况,2011年度约发布业务工作动态信息500余条。 

   5、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如2011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2011年环崇明岛女子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暨2011年国际自盟女子公路世界杯赛比赛期间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控的公告》。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崇明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cm.police.sh.cn:/81/cmga/gweb/index.jsp)和县局各政府信息公开各查阅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56次,其中当面咨询接待19次,网上咨询337次。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165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警方新闻、图片新闻、警方提示、防范信息发布、热点关注、公告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示公告、治安情况、清网行动、便民服务、崇明县公安局微博、情况反馈、办事指南。
    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本局所有对外服务窗口均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工作职责、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监督方式及办事结果。为方便群众办事,各窗口单位设置了便民桌椅、纸张笔墨。同时设置了“110”举报箱,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每月即时更新上海市公安局和崇明县公安局发布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公安机关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比以往有明显进步。但仍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有关部门在制作公文类信息时不能正确把握信息公开属性,影响公文类信息报备工作的进行;二是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运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数量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实践操作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本局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规范各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日常检查与指导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好有关措施,为做好崇明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本局对2011年度产生的公文类目录进行了梳理,共计194条。其中主动公开目录3条,依申请公开目录1条,非政府信息190条。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85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33%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785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2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3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7165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附:2011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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