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4060025。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分局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分局相关派出所和业务部门设立22个公共查阅点,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共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目前,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基于公安机关机构职能,对照《条例》第二十条,分局除了不涉及第(三)(四)(十)(十一)(十四)项所列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他各项均主动公开,具体如下: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经梳理,分局2020年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公开工作情况。分局成立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琦为组长,指挥处(信访办)、政治处、监察室、督察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科技科、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局指挥处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分局指挥处(信访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公文目录备案、报送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年度报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其他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分局设立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地址:崇明区崇明大道7800号信访接待大厅,联系电话:021-2406002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1:00,13:30-16:30)、周五(8:30-11:00)(除双休日、国定假),另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派出所设立22个政府信息查阅点。
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分局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公开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31项行政许可和2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54431,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决定数量10845。
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分局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公开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5项行政处罚和5项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同时通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944件,行政强制决定4822件。
5.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2020年,分局通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主动公开2019年度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部门决算、2020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0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按时公布财政专项支出(犬类管理费)以及政府采购、政府购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2020年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13项,具体项目及依据、标准均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20年分局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09项,采购总金额26427045元,相关标准及实施情况按照崇明区集中采购要求予以公开。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分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市局相关部门指导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9.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2020年分局通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和相关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主动公开涉及公安业务的消防、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检查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况。2020年对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对18件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在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专题项目中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件;14件申请中,其中10件申请通过信函提交,3件申请通过网络提交,1件申请当面提交。截止2020年底已答复10件,另4件转下年度办理。在已经答复的10件申请中,“无法提供”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不予处理6件,均为“信访举报投诉类信息”;“其他处理”3件,其中1件为“非条例和规定第二条所指政府信息”、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另1件为“咨询类”。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机关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3件(均于2019年度提出),结果均系维持。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中未发生收取费用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学习领会《条例》《规定》及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内容,分局制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等配套信息公开制度,并制作相关课件教程组织开展线上培训,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新旧《条例》《规定》内容变化。
2.继续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目录、指南更新工作。2020年1月,分局编制《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新修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及时公开。另,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目录标准编制的工作要求,分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于2020年11月5日将《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公开。
3.细致梳理分局公文类目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在认真做好分局公文目录报备工作的基础上,对分局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属性重新审查工作,经梳理,本年度分局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3件公文信息予以公开。
4.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登记、审批、答复等日常工作。借助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主动向申请人提供便民信息,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并及时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案卷进行整理归档。
(四)平台建设
1.按照《条例》规定公开的信息类别,在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中调整更新公开专栏设置,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向公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查询和在线申请服务,及时向公众发布各类公安政务信息,最大程度便利公众查阅各类公安政府信息。
2.根据公安工作特点,积极搭建警民互动平台,依托“警秀崇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听取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序开展警营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咨询工作,2020年度分局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受理答复市民咨询542件。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指挥处履行牵头协调、推进职责,通过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督导和考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是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