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3 字体: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崇明县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cm.police.sh.cn:81/cmga/gweb/index.jsp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4060025。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崇明县公安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截止2012年底,崇明县公安局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8号县公安局本部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原来25个公共查阅点的基础上新开辟2个查阅点,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总体概况是:
    (一)组织保障。崇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政委秦新新担任组长,指挥室(信访办)、政治处、监察室、督察支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科技科、法制办领导为组员,负责本局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室(信访办),具体负责公文目录备案、报送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年度报表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公开渠道建设。利用崇明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瀛洲110”节目和“瀛州警苑”期刊,注重对本局动态信息和有关案件的公开和报导,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群众通报崇明辖区治安情况、防范信息和有关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信息。
    (三) 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崇明县公安局按照上级规定,继续深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公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县局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以此来推进崇明公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四)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与撰文、保密等部门加强联系,提升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性。规范填写依申请公开审批表,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度本局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5条上升88%。其中,公文类信息2条,占0.1 %,其他新闻类信息1472条,占99.9 %。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通知、通告等可公开信息。如2012年11月9日发布的《2012年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11月14日发布的《2011年崇明县犬类管理
    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公布》。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如2012年6月6日发布的《崇明县2012年高考期间交通管理通告》。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如2012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县堡镇渔业村和横沙乡海鸿渔业村公安管辖权的通知》、9月28日发布的《关于县局后勤保障科更名的通知》。
    4、一个时期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带来影响的警示性、提示性信息。如治安情况栏不定期发布的《警情通报》内容。
    5、可公开的业务工作动态,主要是反映本局各部门日常的公安 工作基本情况,2012年度约发布业务工作动态信息1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崇明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cm.police.sh.cn:81/cmga/gweb/index.jsp)和县局各政府信息公开各查阅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8件,其中电子邮件申请1件,信函申请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12.5%是涉及治安管理信息,87.5%是涉及治安处罚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作答复的7件,另1件系申请人主动撤销。在已经答复的7件中,其中, “重复申请” 1件,占总数的14%;“不予公开”6件,占总数的86%。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未添置新的设备,依申请中未收取费用,相关复议、诉讼也未有支出,故本年度无依申请收费。一年度也无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47次,其中当面咨询接待9次,网上咨询526次,电话咨询12次。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96万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警方新闻、警方提示、防范信息发布、治安情况、热点关注、公告栏、便民服务、公示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崇明县公安局微博、清网行动、图片新闻、情况反馈、办事指南。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公安机关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比以往有明显进步。但仍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有关部门在制作公文类信息时不能正确把握信息公开属性,影响公文类信息报备工作的进行;二是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运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数量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实践操作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本局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规范各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日常检查与指导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好有关措施,为做好崇明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本局对2012年度产生的公文类目录进行了梳理,共计176条。其中主动公开目录2条,依申请公开目录0条,不予公开目录174条。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47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8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47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7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1
        8.不予公开总数
6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6
9.其他
 
1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8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2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96338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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