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s://gaj.sh.gov.cn)“崇明分局”栏目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崇明分局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内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基于公安机关机构职能,对照《条例》第二十条,分局除了不涉及第(三)(四)(十)(十一)(十四)项所列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他各项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或相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2023年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4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通过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公文公开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6件申请通过信函提交,8件申请通过网上提交,按照申请内容来分,其中6件申请内容涉及治安信息、3件内容涉及刑事信息、2件申请内容涉及户口管理信息、2件申请内容涉及其他信息,1件涉及交通管理信息,均依法予以答复。2023年分局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分局继续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通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主动公开2022年度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部门决算、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以及26件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同步通过相关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主动公开涉及公安业务的消防、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检查情况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度,分局继续积极搭建警民互动平台,依托“警秀崇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听取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序开展警营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咨询工作,2023年度分局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受理答复市民咨询3000余件。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指挥处履行牵头协调、推进职责,通过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督导和考评保障。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方、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较以往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对相关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二、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拓展。
    下一步改进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聚集公众关切,发布与门户网站同步的文件内容,加大对可视化、趣味化政策解读的推广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分局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202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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