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40600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崇明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公开意识,挖掘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基于公安机关机构职能,对照《条例》第二十条,分局除了不涉及第(三)(四)(十)(十一)(十四)项所列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他各项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或相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2021年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8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公文公开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含上年度结转4件),其中9件申请通过网上提交,8件申请通过信函提交。按照申请内容来分,其中10件申请内容涉及基层派出所,7件内容涉及分局业务部门,均依法予以答复。2021年分局共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4件(其中1件尚未审结),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7件,结果均系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分局继续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通过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崇明分局”栏目主动公开2020年度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部门决算、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以及18件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同步通过相关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主动公开涉及公安业务的消防、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检查情况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度,分局继续积极搭建警民互动平台,依托“警秀崇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听取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序开展警营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咨询工作,2021年度分局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受理答复市民咨询4970件。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指挥处履行牵头协调、推进职责,通过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督导和考评保障。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短板:一是公文公开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众参与的热情不高,广大群众知晓度较低。为进一步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落实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审核、发布程序,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切实推动和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二是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公民警校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回复市民诉求。优化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强警秀崇明微信微博,发挥网络新媒体宣传作用,不断提高分局宣传、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分局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