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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崇(三星)行罚决字〔2024〕00042号
案件名称:
何*芳故意损毁财物案
被处罚人姓名:
何*芳
处罚事由:
故意损毁财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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