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崇(长江)行罚决字〔2023〕00064号
案件名称: 钱*梁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案
被处罚人姓名: 钱*梁
处罚事由: 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处罚结果: 没收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稀硝酸溶液并处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处罚日期: 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