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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崇(长江)行罚决字〔2023〕00064号
案件名称:
钱*梁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案
被处罚人姓名:
钱*梁
处罚事由:
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处罚结果:
没收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稀硝酸溶液并处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处罚日期:
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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