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English
首 页
>
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崇(新河)行罚决字〔2024〕00001号
案件名称:
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杨*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1-04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