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崇(新河)行罚决字〔2024〕00001号
案件名称: 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杨*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