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14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2019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9年,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局相关工作部署,以公开促进各项举措落实,以公开助力打造“智慧公安”,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4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公文;二是人大政协提案结果;三是部门预决算、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等财政资金信息;四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文书等执法信息;五是内设机构职能、主要人事任免等信息;六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1、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我局自政府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分局网页主动公开,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推进公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分局网页先后公布了2019年度本部、部门、机关服务中心预算、2018年度本部、部门、机关服务中心决算等信息。按时公布财政专项支出(犬类管理费)以及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分局网页“政务公开”专栏公布对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网吧等抽查结果,分局各派出所在本所网上阳光警务大厅“行政检查”专栏公开对辖区内的消防检查、公共场所检查、特种行业检查结果信息。
    4、完成户籍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建设。分局围绕户籍管理事项,按照条目方式逐项细化,经市公安局人口办审核,形成统一的户籍管理事项公开目录,涉及26项户籍管理事项,在长宁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5、推进“双公示”、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公开等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力度。2019年,“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分局网页共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676件、行政复议结果信息348件、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6件。“建议提案结果公开”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8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1、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19年,长宁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8件、商业企业申请4件;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16件,信函申请14件。 
    2、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受理的32件依申请件,均已按时办结。“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7件、“不予处理”6件、“其他处理”9件; 
    3、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4、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2019年,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经法院审核,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4件,均予以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1、坚持公开属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加强专项检查,以查促改,提高公文公开率。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分局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2、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在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增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加强内部协商配合。对依申请公开实行内部协商会审,提升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通过案件的研讨分析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 
    3、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条例》修改情况,通过召开培训会议等方式,组织开展分局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年开展培训会议2次,受训人数65人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分局”网页。2019年,“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分局”网页共公开政府信息三千余条,成为公众了解长宁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查询办事信息的重要渠道。
    2、公安政务新媒体。2019年,我局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8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分局全面加强警媒战略合作,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报道50余篇,在本市主流媒体报道140余篇,并在新媒体及区级媒体报道430余篇。国庆安保期间,分局推出了“致敬祖国,护卫平安”系列、“英模赴京,直击观礼”系列主题报道和微博微信产品。节前积极参与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透视》“家国情怀70载”策划,推送分局民警魏晨阳一家三代从警的故事,收获良好反响。进博安保期间,分局推出了“国展中心好邻居”系列、“与总书记面对面”系列主题报道和微博微信产品。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治安、创新服务举措、保障通行效率等多个维度组织新闻稿件,在各类主流媒体上不断展现长宁公安护进博、保平安的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852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7 

5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5263

行政强制

4

0 

242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9

46674.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4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七)总计  28  4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4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2020年,分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局决策和部署,认真实施《条例》和《规定》,充分应用“智慧公安”建设技术和成果,继续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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