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宁公安分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宁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3039177。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长宁公安分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4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6年底,长宁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分局参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申请。
(二)有关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年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2016年分局共受理、答复群众公安热线网上咨询、12345热线电话、网上分局局长信箱等网上咨询、信访件6351起,同比2015年的2688起上升136%,答复率为100%。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执行情况来看,接待窗口民警态度热情、操作规范,《目录》和《指南》均更新及时,摆放位置规范。并通过“长宁公安”政府门户网站、“上海长宁”门户网站等渠道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分局以“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建设为核心,加强分局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对现有的分局门户网站上的界面、各种公开栏目、信息资源进行了检查、梳理、整合和更新,更加方便公众查询、检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2016年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了社情民意的反馈渠道,增进了警民的双向互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2016年,分局主动公开公文类以外的各类公安政府信息922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6年分局继续依托地区各派出所行政办事窗口等资源和设施,通过“社区网上警务室”及时发布辖区治安信息、警情通报、防范提示等各类信息,有效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畅通了社情民意的反馈渠道,增进了警民的双向互动。
2016年,分局在办理网上局长信箱、公安热线网上咨询受理的工作中,落实专人受理群众网上各类咨询、诉求。通过网上互动、电话沟通等形式答复群众,得到了肯定和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分局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增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申请人每一件申请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分局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从答复结果来看:“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 “不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6件;属于“其他”3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无。
五、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无。
(二)附表、附图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2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6 |
8.告知通知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人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