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2022年1月26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门户网站(http://gaj.sh.gov.cn/cnga/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30391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宁公安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局相关工作部署,以公开促进各项举措落实,以公开助力打造“精品城区”,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分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分局”网页及各派出所网上阳光警务大厅共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成为公众了解长宁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查询办事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依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本年度分局通过网站、信函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分局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转结至2022年继续办理的申请1件。
2.依申请答复情况。在37件已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5件、不予处理的25件、其他处理的5件。
3.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本年度无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机构设置方面。分局成立以政委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14个查阅点。
2.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市局和区府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分局编制完成了分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的超链接版,并上网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公安门户网站。分局通过“长宁公安”门户网站、“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等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定期发布公安图片新闻、警方提示、公示公告等动态信息。
2.公安政务新媒体。2021年,分局在发挥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主动适应新媒体和自媒体传播规律和发展趋势,依托微博“@警民直通车-长宁”、微信“警民直通车长宁”等,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面展示队伍良好形象,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刊播新闻报道700余篇次,发布微博微信550余条。
3.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分局设置了14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取服务,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分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业务部门和派出所的绩效考核范围,运用考核杠杆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2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 | ||
行政处罚 | 600215 | ||
行政强制 | 1002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10.912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吸引公众参与公安工作关心公安工作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多样化。二是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了解公安工作涉及民生的热点焦点问题,丰富公众参与公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吸引拓展公众参与意识。二是结合派出所“综合窗口”建设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拓宽受训岗位,提升培训普及度。同时梳理制作清晰明了的接待要点和操作流程,为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
2.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本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公文74件,公开率100%。同时,分局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2021年转主动公开1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3252条、主动公开行政复议结果139条、刑事复议结果5条。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12件,办理结果均为解决采纳,解决率为100%,已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长宁公安分局网页门户网站“建议提案结果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3.拓展宣传形式。分局探索形成以“话题为切口、视频为载体、案例为核心”的自媒体宣传模式,尝试以广大青年群体更易接受的形式传递平安资讯,先后在“中国人民警察节”、“建党100周年”等节点推出《横版漫画走进公安人的“节日”记忆》、《看名言漫画学百年党史》等作品,获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外,与漫画家“慕容引刀”合作推出反诈漫画、与樊登读书合作推出“樊登讲反诈”等,在网上引起来强烈反响,形成了具有长宁特色的反诈品牌效应。
4.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分局主动将公安工作融入长宁“国际精品城区”发展大局,以“两张网”建设为抓手,推出更加精细化、更具针对性的便民利民举措,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质量,长宁分局网办率从年初的30%提升至67.2%。同时,作为本市唯一一家试点单位,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试点情况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肯定。倾力打造“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古北海外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建成11家境外人员服务站,全面构建长宁海外人才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5.加强业务培训。分局结合《条例》修改,通过召开培训会议、送教上门等方式,组织开展分局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共开展培训1次,参训人员40人。
本年报相关表格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