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北)行罚决字〔2025〕00055号
案件名称: 屠*扰乱单位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屠*
处罚事由: 扰乱单位秩序
处罚结果: 罚款二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