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公长(机动)行罚决字〔2023〕00073号 |
案件名称: | 孙*文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
被处罚人姓名: | 孙*文 |
处罚事由: |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处罚结果: | 行政拘留五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 |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
处罚日期: | 2023-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