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机动)行罚决字〔2023〕00073号
案件名称: 孙*文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被处罚人姓名: 孙*文
处罚事由: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