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新虹)行罚决字〔2025〕00025号
案件名称: 陈*火寻衅滋事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火
处罚事由: 寻衅滋事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一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