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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新虹)行罚决字〔2025〕00025号
案件名称:
陈*火寻衅滋事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火
处罚事由:
寻衅滋事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一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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