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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华)行罚决字〔2024〕00559号
案件名称:
柏*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案
被处罚人姓名:
柏*
处罚事由:
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二十条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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