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华)行罚决字〔2024〕00559号
案件名称: 柏*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案
被处罚人姓名: 柏*
处罚事由: 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二十条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