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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泾)行罚决字〔2023〕00785号
案件名称:
王*辉寻衅滋事案
被处罚人姓名:
王*辉
处罚事由:
寻衅滋事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九十二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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