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泾)行罚决字〔2024〕00572号
案件名称: 刘*盗窃案
被处罚人姓名: 刘*
处罚事由: 盗窃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对刘青持有的黑色喜德盛牌RT180公路自行车予以追缴退还被侵害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