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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泾)行罚决字〔2025〕00035号
案件名称:
凌*寻衅滋事案
被处罚人姓名:
凌*
处罚事由:
寻衅滋事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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