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仙)行罚决字〔2025〕00072号
案件名称: 吴*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被处罚人姓名: 吴*
处罚事由: 为赌博提供条件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赌具麻将牌40个及10个筹码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