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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程)行罚决字〔2023〕00120号
案件名称:
任*峰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案
被处罚人姓名:
任*峰
处罚事由:
个人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处罚结果:
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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