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天)行罚决字〔2024〕00405号
案件名称: 朱*伟盗窃案
被处罚人姓名: 朱*伟
处罚事由: 盗窃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对朱晓伟盗窃的自行车予以追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