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长(长新)行罚决字〔2025〕00015号
案件名称: 李*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豪
处罚事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没收扣押在案的交通银行卡并处罚款二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