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要素,助力公安机关新形势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公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结果。按规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418条。按规定发布2022年预算、2021年决算信息、2022年犬类管理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开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处理2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全年公开公文65件。及时动态调整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全年共转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奉贤分局子栏目全年共发布4593条;同时向公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的查询和在线申请服务。
    2.围绕“除隐患铸平安”“动态隐患清零”“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公安中心工作,通过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奉贤”、官方微信“警民直通车奉贤”、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2022年,我局官方微博发布博文1240余条,官方微信发布文章330余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文章280余篇。
    3.搭建“奉贤警民e家”、社区警情通报和社区民警述职、“警营开放日”、“公民警校”、网络问政等等警民互动平台,常态化听取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设置1个受理点、29个政务公开查阅点,为市民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每月、每季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通报问题并视情追责;不定期开展对各查阅点检查指导工作,切实提升了各查阅点民警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0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717

行政强制

36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2.9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1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5

0

0

0

1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5

 5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查阅点设置可进一步加强;二是邀请市民列席会议频次可进一步增加。
    改进措施:一是以依法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便捷服务为主线,通过统一查阅点设置硬件设施、人员配置等标准,真正做到完整、规范、具体、统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大力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程度,增加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频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信息公开工作其他情况
    1.推进历史公文梳理转化公开。我局对历年来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共计6条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信息进行了转化并已上网发布。
    2.实现政务公开立体化传播。我局通过多格局、多渠道、多平台,实现政务公开的点线面结合、立体化传播、全方位覆盖,深度利用民警朋友圈、派出所阳光警务网站、微信群、警民e家小程序、社区企业电子屏、警情通报栏等平台将政务公开与辖区治理紧密结合,取得实效。
    3.通过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公开的参与度。以开展“公民警校”“尚警讲坛主题宣讲活动”“政府开放月”等系列活动为主题,“场景式”展示服务举措,“直面式”解读政策法规,“问答式”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参与度、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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