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2018年1月15日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及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fx.police.sh.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93号,电话:24069932,传真:24069132。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按照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公指通字〔2017〕72号)、《关于指挥部信访处政府信息公开科更名的批复》(沪公政编字〔2016〕89号)精神,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正式建立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局指挥处、政治处、警保处、监察室、督察支队、法制支队、科技科、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消防支队、出入境办公室、网安支队、人口办等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2名,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在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93号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也分别开辟了31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2017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公开涉及公安执法相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各类执法信息;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制定公示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渠道,统一归集路径;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分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及其他按上级要求公开的相关财政信息,并且细化公开内容。其中,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四是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公开。在市公安局组织统筹下,加大公安机关政务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丰富公安机关信息资源开放的种类和范围,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畅通渠道,做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受理窗口当面、来函、网络以及相关部门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等工作,不断改善服务环境,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二是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要求,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做好答复工作,确保答复口径准确、规范、合理,体现公开导向;三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通过案件的研讨分析,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2017年分局通过网络、信函、当面提交等途径,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答复62件,公开率为29%;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被确认违法或者有瑕疵等情况,充分保障了市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规范开展日常基础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更新工作。对原有目录中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及时予以更新、编制目录;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必修项目,由分局政务公开办对参训领导进行授课培训。2017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初任培训4次,参加培训人员88人。
(四)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涉及消防、交通、人口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公安刑事、行政执法行为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分局积极开展事前调研,邀请相关利益群体共商共量,在决策部署和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重大事项主动呈请政府工作会议审议,确保政策执行依法、依规、合理、高效。2017年,分局将消防重大实事项目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雪亮工程”、人口监测平台建设、公安行政审改项目等一批重点内容专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项目,分局更纳入区人大、政协监督项目,定期汇报并听取意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2017年,分局将实有人口管理、交通大整治运行分别纳入了人大(内司工委)监督项目。此外,分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外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各成员单位定期例会制度、重大项目联合商议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贯穿全年,并形成合力。针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分局还定期与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合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公安机关宣传内容,社会反响良好。
(六)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及实际支出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17年,分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经费支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主动公开信息3614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2394条、公文类信息2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8条、新闻类信息1191条。截至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侧重于8个方面:一是本级公安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分局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能及领导信息;三是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通知、通告等可公开信息;四是财政类资金信息,如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等;五是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六是公众关注程度高的警务、文职、协警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七是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及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措施等;八是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途径
分局现设有32个政务公开查阅点,每个查阅点均设置市局、分局政务公开《目录》、《指南》,定期予以更新,提供市民免费查询服务。同时,分局在“奉贤公安”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对相关栏目(指南、目录、查阅点、年报等)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此外,分局积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类渠道作用,采取“警民直通车”、“社区警情通报和社区民警述职”“警营开放日”、“公民警校”等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警务活动的全方位监督,积极构建并不断巩固和谐警民关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我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其中,当面申请26件、网上申请43件、信函申请6件。
(二)依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分局受理的75件依申请件中,除13件尚处于办理期外,其余62件均已答复。
在答复的6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17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19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22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分局共接受市民咨询8825次,其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8410人次,“上海公安”热线415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仍然存在短板不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尚不完善,仍有待深化;另一方面,“五公开”执行落实仍有不到位之处,需进一步规范。2018年,分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规定》要求,按照市公安局和区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密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事关百姓民生和利益的突出问题、涉及地区建设和公安行政管理的职能工作,立足“补短板、强改革、保民生”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升公安行政执法公信力。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相关说明
本表统计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