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分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gaj.sh.gov.cn/fxga/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24069932;电子邮件:fengxian@ga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和《规定》,分局在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93号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又在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开辟了31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同时,通过“奉贤公安”门户网站、“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等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定期发布公安图片新闻、治安防范信息、社区警情通报等动态信息。截至2019年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分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530条。截至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公文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坚持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机制,明确公文制发分工职责,提高公文公开率。本年度共公开公文类信息27条(其中无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年公开率为60%。本年度未制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是结合“一网通办”工作要求,配合市局做好本单位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数据,与市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统一平台对接工作,实现政务服务统一出入口,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供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端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等多渠道服务。本年度共处理行政许可28项、310134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1项、32875件;行政处罚1006项、711023件;行政强制125项、2867项。
三是按照规定公布了2019年度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算、2018年度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决算、犬类管理费等财政信息。本年度共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7条,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3项、83356.7583万元。
四是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要求,重点围绕户籍管理事项,按照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形成统一的户籍管理事项公开标准。
五是推进“双公示”、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公开等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力度,对涉及公众利益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文公开。本年度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8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7件。
六是及时更新奉贤分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智慧公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七是及时公开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涉及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人口管理等信息,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本年度共公开新闻类信息50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分局在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过程中,紧密结合地区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市局文件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补齐短板: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其他业务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主动凝聚合力落实好分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疑难申请件会商机制。由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业务部门与具体承办单位,对疑难申请件开展会商,努力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建立非正常申请渠道提交申请的转送机制。对各业务部门及派出所收到以信访、咨询等形式提出的申请,明确必须及时提交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同时,政务公开办公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
2019年,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当面申请10件、传真申请3件、网络申请19件、信函申请17件。
2019年,分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50件(含2018年顺延到2019年答复的申请1件)。在已办理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4件,不予公开答复数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数24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3件,其他处理6件(其中非《条例》和《规定》第二条所指政府信息的3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的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分局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健全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分局层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二是动态扩展公开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将部分已失效公文转为主动公开,推进公开内容的动态扩展;三是完成了户籍管理事项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
(四)平台建设
分局现设有31个政务公开查阅点,每个查阅点均设置市局、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定期予以更新,为市民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同时,在“奉贤公安”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对相关栏目(指南、目录、查阅点、年报等)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此外,分局积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类渠道,通过采取“警民直通车”(微博、微信)、社区警情通报和社区民警述职、“警营开放日”、“公民警校”、“奉贤警民E家”等有效媒体,切实加强对警务活动的全方位报道,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五)监督保障
分局在政务公开月评季考中,每月、每季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通报问题并视情追责;不定期开展对各查阅点检查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纠正,切实提升了各查阅点民警的实际操作能力;定期召开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培训会,通报检查情况,并由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详细讲解工作流程和要求。2019年,共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3次,参加培训人员186人(次)。
2019年,针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1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分局作出的关于投诉民警的信息公开答复不满。
2019年,无针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2019年,未发生针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0 | 31013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1 | 0 | 328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06 | 0 | 711023 | |
行政强制 | 125 | 0 | 286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83356758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 | 0 | 0 | 0 | 2 | 0 | 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0 | 0 | 2 | 0 | 2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48 | 0 | 0 | 0 | 2 | 0 | 5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简单,内容不够丰富;二是警民互动渠道偏少,警民沟通不够主动;三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意识不够等。
改进措施:2020年,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切实按照市公安局和区委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企业办事的难点、痛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分局在市局政治部宣传处的大力指导下,制定完善了《奉贤分局新媒体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和“奉贤公安新闻宣传员每季讲评制度”,明确将“短视频”素材上报纳入“过硬队伍考核办法”,每季度以讲评会形式,由分局政治处新媒体办公室民警就“警民直通车—上海”微博、微信及抖音等平台的各类典型案例进行讲评,形成了一支40余人的固定队伍,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创意素材。3月以来,分局以公安“短视频”为突破口,推出反诈骗版主题MV《知否知否—这是骗子的计谋》、禁毒主题MV《不染》以及重阳节敬老主题MV《一封家书》,迅速登录微博热搜,“央视新闻”、“人民日报”、“中国长安网”等知名新媒体平台均予以评论转发,微博热搜话题阅读量达8600余万次,视频点击率超过1亿次,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良好反响,在宣传赋能实战、提升形象方面走出了新路子、取得了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