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奉(泰日)行罚决字〔2025〕00096号
案件名称: 陈*新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新
处罚事由: 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