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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奉(海湾)行罚决字〔2024〕00017号
案件名称:
范*娥使用骗领的居住证案
被处罚人姓名:
范*娥
处罚事由:
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处罚结果:
罚款四百元、对范秀娥持有的号码为42022119710319252的身份证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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