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奉(海湾)行罚决字〔2024〕00017号
案件名称: 范*娥使用骗领的居住证案
被处罚人姓名: 范*娥
处罚事由: 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处罚结果: 罚款四百元、对范秀娥持有的号码为42022119710319252的身份证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