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奉(光明)行罚决字〔2025〕00035号
案件名称: 李*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云
处罚事由: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对违法嫌疑人李宏云持有的罂粟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