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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奉(光明)行罚决字〔2025〕00035号
案件名称:
李*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云
处罚事由: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对违法嫌疑人李宏云持有的罂粟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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