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奉(江海)行罚决字〔2024〕00976号
案件名称: 张*荣扰乱单位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荣
处罚事由: 扰乱单位秩序
处罚结果: 罚款二百元对张卫荣非法获利的二百一十元予以追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