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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奉(光明)行罚决字〔2025〕00131号
案件名称:
李*威胁人身安全,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
处罚事由:
威胁人身安全,殴打他人
处罚结果:
罚款四百元对李勇持有的剪刀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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