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2011年1月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门户网站(http://hp.police.sh.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3034330,电子邮件:hpgaj@shhp.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本年报中没有需要解释的专有名词。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10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本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0年总体工作概况:
2010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提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水平,强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2010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简要总结如下:
(一)提升服务质量
2010年,分局投入专用资金,改善和规范查阅点的硬件设施,统一配制了10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专用资料架,修改、印制了500本《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40本《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夹,从服务硬件上进一步提升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质量。与此同时,从内部管理上进一步规范查阅点接待、受理制度,制定了《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着力完善、提升信息公开查阅点的管理服务水平,特别是重点做好与世博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的咨询和查阅工作。
(二)做好基础工作
一是编制《2009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报市局和区政府。
二是以建立“门户网站”、实行网上办事等工作为契机,梳理了分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和目录等有关信息,重新编制了《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目录》等,并通过“黄浦公安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三是开展分局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2010年分局向市局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145条。其中,主动公开7条,依申请公开6条,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72条,国家秘密60条。
四是强化服务公众的效能。全年提供服务类信息49643条,门户网站访问量达到56862人次,现场接待人数18736人次,答复网上咨询269人次,电话咨询177人次。
五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75条(其中公文类信息7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答复16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件,信息不存在6件,非本机关职权范围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1件,不予公开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起,上级复议机关维持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分局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1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21条的主动公开量增加了10257%。其中,与2009年度相比,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14.3%;业务类信息3条,占42.8%;其他类信息3条,占42.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分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6件。
在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12.5%,主要涉及检验自身信息所需的行政案件《受案登记表》的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12.5%,主要涉及:(一)本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二)2009财政年度本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出国费等三项经费压缩表。
“信息不存在”6件,占总数的37.5%,主要涉及:(一)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报告。(二)2009年1月~12月期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三)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2007—2009年)。(四)截至2010年6月30日已经依法向本机关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具体数目和单位全称名单。(五)截至2010年6月30日已经依法向本机关备案的保安服务分公司的具体数目和全称名单。(六)要求获取1993年底—1994年初“印章准刻证”的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占总数的12.57%,主要涉“印鉴备案”的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 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及分局2007年10月11日的一起行政处罚决定的所有信息。
“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及要求获取他人户籍迁移证明(个人隐私)。
“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要求帮助解决外地户口落户上海的问题。
“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占总数的6.25%,主要涉单位查阅自身办证刻章存档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分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736人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18281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77人次,答复网上咨询269人次,当面咨询接待9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及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送档案馆情况
2010年本分局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电子文本,并在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重新印刷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纸质文本,放置在本分局各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0年本分局依照规定将“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电子目录、纸质文本移送区档案馆。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分局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复议3件,没有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七、特色工作及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规定,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2010年分局投入专用资金4000元,改善和规范查阅点的硬件设施,统一配制了10个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专用资料架,修改、印制了500本《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40本《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夹。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查阅点”工作,要求各查阅点的接待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了解分局各部门的行政职能,在为公众提供更加周到的导航服务的同时,能够正确指引市民办理“依申请公开”的途径,为公众获取公安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服务质量。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派出所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以及统计数据的正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1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从法制的角度加强对分局依申请公开处理、答复工作执行情况的规范。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分局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分局各个部门特别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全体民警对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增强法律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无其它说明
(二)指标统计附表:附表一至表五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二○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