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6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黄浦分局”栏目(http://gaj.sh.gov.cn/hpga/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3033240。
    一、总体情况
    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黄浦公安工作多维度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分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分局机构领导、机构概况、内设机构信息,以及相关业务支队、派出所窗口信息,并及时更新。
    2、2024年度分局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警方新闻”、“警方提示”等各类政府信息330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对上述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除不涉及分局职责范围外,均已在分局门户网站栏目及相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4年,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另3件申请已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2、2024年分局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5件(3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持续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
    2、继续做好公文发布审查工作,全年公开公文29件(公开率达100%),党政混合信息3件,标注失效文件2件。
    3、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了2023年度部门决算、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2024年度黄浦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说明。
    4、对今年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梳理,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0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5、认真做好执法类信息公开工作,分局2024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234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黄浦”、官方微信“黄浦公安”、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各类公安信息,全年共发布870条。
    2、分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7个,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和转交职责。
    3、全年分局通过“上海公安热线”平台答复市民咨询611件,常态化听取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保障
    1、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推动工作落实。
    2、分局继续加强对分局相关部门和民警的系统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继续强化工作职责,履行公开职能。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9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9205

行政强制

6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08.58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2

0

0

0

0

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0

0

0

0

0

0

2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2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0

0

0

0

0

1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76

2

0

0

0

0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1
5
0
0
1
1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人员调动比较频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接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府开放月(日)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有待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要时刻向基层强化“公开理念”,让基层单位领导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入脑入心,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工作常态。二是积极发动,提前策划部署分局8月政府开放月(日)活动安排,丰富活动形式,加大开放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分局依照上海市公安局和黄浦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安政府信息相关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
    (二)对《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办理服务。分局立足本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便民为抓手,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市民各类问题。
    2、通过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重大活动、节假日的交通管制信息,方便市民出行。
    3、政府开放月(日)推进情况。今年,为了能够更好预热“政府开放月(日)”活动,分局通过“黄浦公安”公众号发布了分局各相关单位的活动预排情况,并会同活动单位认真做好市民报名信息的审核、遴选、反馈工作。“线上”和“线下”联动,宣传和展示到位,反响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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