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黄(交通)行罚决字〔2024〕00091号
案件名称: 周*亮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被处罚人姓名: 周*亮
处罚事由: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周杰亮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六千五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