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黄(豫园)行罚决字〔2024〕00506号
案件名称: 王*宣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王*宣
处罚事由: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王宣宣持有的400张旅游小广告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