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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黄(豫园)行罚决字〔2024〕00506号
案件名称:
王*宣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王*宣
处罚事由: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王宣宣持有的400张旅游小广告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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