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5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分局”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22178067。电子邮件:jingan@ga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标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补齐工作短板,促使公开信息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助力上海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机构建设 
    分局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框架,负责领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在分局和各派出所设立17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制度规范建设 
    分局按《条例》、《规定》,对往年相关制度进行重新梳理,修订了《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务公开制度汇编》(2023年4月1日修订),并上网发布。
    (三)主动公开工作
    2023年度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0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对上述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除不涉及分局职责范围外,均已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分局”栏目及相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 。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
    1、申请情况
    2023年,分局通过网站、现场、信函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
    2、答复情况
    2023年,分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95件。具体办理情况详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分局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情况。
    (五)政府信息管理
    1、进一步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按要求上报和上网发布。
    2、进一步夯实公文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分局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梳理,形成《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上网发布。
    (六)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3年,分局继续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的公开平台途径包括:一是“静安公安”门户网站;二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三是分局在下属16家派出所设立查阅点,提供查询服务;四是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上海公安热线平台;五是报刊杂志等各类新闻媒体。。
    (七)监督保障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推进工作落实。
    2、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评估社会调查网上征集活动继续开展,接受社会评议。
    3、继续做好对分局相关部门和民警的培训和考核监督,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受训人数478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10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0107

行政强制

28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03.925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8

0

0

0

0

0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0

0

0

0

0

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95

0

0

0

0

0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分局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内容单一,主要以反诈宣传为主,其他领域涉足不多;二是市民参与分局决策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个别基层部门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偏于保守和本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了解市民需求导向,拓展公开领域,使分局开展的各项活动真正深入民心;二是要虚心听取不同层面公众意见,决策公开工作要贯彻“以民为本”的理念,要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三是要时刻灌输和强化“公开理念”,使分局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真正入脑、入心,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工作常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依照上海市公安局和静安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安政府信息相关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
    (二)对《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全力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分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拟稿部门在起草公文时,同步考虑公文的公开属性和发布方式,对部分不宜公开的内容,采取删减后公开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公文公开率。同时,在主动公开公文信息的同时,依托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平台,每月2次按规定格式向市公安局报送分局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做好备案工作。
    2、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和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023年,分局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了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23年度静安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同时根据市公安局、区府办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今年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共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5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分局依托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定期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
    4、积极谋划和开展“政府开放月(日)”主题宣传活动。分局按照市公安局和区府办的部署要求,全情投入,6月下旬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8月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分局各相关部门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互动性强的活动环节,结合公安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积极推动政府开放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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