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1 字体:

2015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
2016年1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静安公安”门户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2177087)。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分局胶州路415号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派出所开辟了5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均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我局参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本分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接待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申请,进一步夯实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二)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年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今年以来,分局为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制定了《2015年静安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市局要求,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分局优化服务,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及时跟进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热点回应,运用警民直通车、静安公安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认真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分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程序,全面梳理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提升疑难案例处理能力。为进一步夯实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基础性工作情况。一是在市局和区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并按时完成每月的报表报送和公文目录报备工作;二是按照市局要求,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分局信息公开办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多次会同分局相关职能部门,就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进行会商以及开展明查暗访,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材料摆放、接待方法、民警服务态度、语言规范等相关业务进行反复强调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及时编制了分局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报送区档案馆的同时,按市局要求规范放置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各查阅点供市民查阅,同时通过“静安公安”门户网站、“上海静安”门户网站等渠道在网上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至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84条,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6条,2015年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分局2015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警营文化及便民服务等信息。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涉及分局业务类信息,如《2015年静安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安公安分局2015年爱民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涉及分局财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如《2015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5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 》、《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2015年度静安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公布》等。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9月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分局完成了涉及本分局的2015年区“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公开的方式
    1.互联网:市民可通过登录“静安公安”门户网站(网址:http://ja.police.sh.cn)查阅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在胶州路415号接待大厅设立接待受理点,统一受理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同时,分局在下属派出所共5个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所需的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2015年分局各查阅点共接待市民查阅998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677条。
    3.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随警采访等多种手段,坚持加强警媒合作,稳妥处置涉警舆情。全年共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中央级、市级媒体刊播专题、新闻470余篇。其中,《老外坐飞的来沪盗名贵皮衣被抓获》、《男子骑车昏迷警民联手施救》等报道,倍受公众关注,营造了良好舆论,优化了队伍形象。
    (三)亮点工作
    分局引入创新方式,强化警媒合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围绕队伍亮点,创新内宣手段。依托政工信息员队伍,全年共在公安部、市局刊发动态、简报、组图等信息250余篇次,并以微信H5页面的创新方式开展了“从军营到警营”、“高温‘烤’验”、“寒冬有你不太冷”等主题宣传,丰富了内宣形式与平台,传递了队伍正能量。二是围绕公众热点,加强新媒体建设。分局官方微博与微信公众平台坚持同步策划,推出了“新雷锋在行动”、“最美巡警与最美警嫂”等主题帖,并在上海公安微博、微信、微电影主题联播活动中,相继策划开展了《穿越!方寸间的维和影像》、《一张照片改变一个男人的家庭地位》、《巡逻民警的夏天》三个主题宣传,连续荣获全市最佳微博案例,被公安部录用并入围年度优秀微博案例评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截止12月31日,2015年分局直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7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13件。
    2、申请处理情况
    2015年,分局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办结率100%(其中3件已于2016年1月办结);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7件,答复率100%(其中3件已于2016年1月答复)。其中,同意公开5件、不同意公开6件、信息不存在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涉及本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共5起,其中维持4起,依法纠错1起;行政诉讼案件共3起,其中维持1起,其他2起。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已向纵深发展,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而目前的工作模式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干部和民警的工作认知、工作能力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被动应付的局面普遍存在。
    2、分局主要领导、部门领导和窗口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重视,而其他警种的民警对此概念模糊,工作投入精力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以一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契机,通过“走”群众路线,切实加强服务水平;“听”百姓心声,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送”警方善意,全面提升公安形象,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理念,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2、夯实基础工作。结合日常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强化养成教育,提高认知水平,将信息公开观念渗透于民警工作的方方面面,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民警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3、提升业务技能。邀请市局和分局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
    六、说明、附表
    (一)其它说明
    报表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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