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分局”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22178067。电子邮件:jingan@ga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公安机关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力公安工作现代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工作机构建设 
    分局成立以政委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在分局和各派出所设立17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制度规范建设 
    分局根据《条例》、《规定》,重新修订了《静安公安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并上网发布。
    (三)主动公开工作
    2022年度分局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警方新闻”、“警方提示”等各类政府信息402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对上述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除不涉及分局职责范围外,均已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分局”栏目及相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 。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
    1、申请情况
    2022年,分局通过网站、现场、信函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
    2、答复情况
    2022年,分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48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具体办理情况详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分局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
    1、根据职能部门要求,继续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
    2、继续完善公文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 
    3、继续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形成相关《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分局”栏目发布。
    (六)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2年,分局继续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的公开平台途径包括:一是“静安公安”门户网站;二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三是分局在下属16家派出所设立查阅点,提供查询服务;四是“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五是报刊杂志等各类新闻媒体。。
    (七)监督保障
    1、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推动工作落实。
    2、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评估社会调查网上征集活动,接受社会评议。
    3、继续加强对分局相关部门和民警的系统培训和考核监督(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受训人数357人次),规范和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6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587

行政强制

28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1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47

1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分局民警对公文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稍显不足,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分局民警对决策公开工作理解还不够深入透彻,工作开展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社会参与度不高;三是分局职能部门工作偏于保守和本位,创新意识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时刻灌输“公开理念”,使分局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真正入脑、入心;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易懂、好记、用得上的方式,开展好解读工作,让大家积极、广泛、深入地参与到决策过程中,真正做到听取群众呼声,倾情服务人民;三是要按照边探索、边完善的思路,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撑,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的能力水平,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依照上海市公安局和静安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安政府信息相关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
    (二)对《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推进工作属性转化工作。分局在2021年基础上继续做好公文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工作。对原定性为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属性的公文开展了重新审定工作,对共计6条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信息进行了转化并已上网发布。
    2、推进财政信息和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022年,分局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22年度静安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同时根据市公安局、区府办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今年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共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3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继续做好执法类信息公开工作,分局2022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1107条、行政复议类信息9条、刑事复议类信息17条。
    4、积极策划和开展“政府开放月(日)”主题宣传活动,分局全情投入,视频和图文并举,“线上”和“线下”联动,活动丰富多彩,宣传和展示到位,市民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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