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04 字体:

 
 
 

2014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
2015年1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静安公安”门户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2177087)。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分局胶州路415号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派出所开辟了5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均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我局参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接待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申请,进一步夯实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二)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年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制定了《2014年静安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积极推进了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跟进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运用警民直通车、静安公安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应对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认真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办理程序,不断提升疑难案例处理能力。全面梳理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如《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静安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静安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会商机制》等,进一步夯实分局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三)基础性工作情况。一是在市局和区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完成每月的报表报送和公文目录报备工作;二是按照市局要求,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分局信息公开办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多次会同分局相关职能部门,就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进行会商以及开展明查暗访,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材料摆放、接待方法、民警服务态度、语言规范等相关业务进行反复强调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及时编制了分局201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报送区档案馆的同时,按市局要求规范放置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各查阅点供市民查阅,同时通过“静安公安”门户网站、“上海静安”门户网站等渠道在网上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至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8条,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72条,2014年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分局2014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警营文化及便民服务等信息。主动公
开的公文类信息涉及分局业务类信息,如《2014年静安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涉及分局财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如《2014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4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 》、《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2014年度静安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公布》等。
(二)公开的方式
1.互联网:市民可通过登录“静安公安”门户网站(网址:http://ja.police.sh.cn)查阅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在胶州路415号接待大厅设立接待受理点,统一受理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同时,分局在下属派出所共5个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所需的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2014年分局各查阅点共接待市民查阅1010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778条。
3.新闻发布:分局积极挖掘报道素材,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展现静安公安的亮点。全年,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专题、新闻250余篇。其中,《申城女法医讲述12年鉴证实录》、《上海书展安保体验》、《“街巡神探”一个眼神就能辨别犯罪》等报道,展现了静安公安保障民生、维护平安的能力与决心。
(三)亮点工作
一是紧扣中心工作,展示成果风采。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亚信峰会安保、“打防管控”专项行动等公安中心工作与重大活动,分局深入一线挖掘报道素材,并主动沟通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亮点工作与先进典型。全年,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专题、新闻250余篇。如:《申城女法医讲述12年鉴证实录》、《上海书展安保体验》、《“警察干爹”父亲节愿望》、《“街巡神探”一个眼神就能辨别犯罪》等报道,倍受公众关注,取得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效果,有力展现了静安公安保障民生、维护平安的能力与决心。二是借助新兴媒介,增进警民互动。切实发挥官方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作用,精心策划专题、及时发布便民信息、开展粉丝互动活动,集中展现民警工作风采和奉献精神。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博文信息1100余条,其中,《打击夜间违法犯罪那点事儿》、《静安区那些临时停车区域》、《“关于民警”你问我答》等优质博文受到了网友高度关注,《我和国旗合个影》荣获市局微博优秀案例四星奖。官方微信“静安公安”发布了“便民图文视频”、“公安先进典型”、“马拉松微粉互动”等信息,不仅凝聚了身边民警,更凝聚了一批公众粉丝。同时,分局结合“上海公安微电影周展映”等活动,拍摄了反映队伍正能量的微电影《为梦从警》、《机器猫交警诞生记》、《最美的守护》等,参加了电影周展映,在网络上凝聚了一批粉丝,更提升了队伍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截止12月31日,2014年分局直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3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0件。
2、申请处理情况
2014年,分局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办结率100%,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3件,答复率100%。其中,不同意公开6件,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同意公开4件(有2件系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4年,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起,其中维持1起,其他1起。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广度不够,创新意识和大胆尝试意识尚待加强。
2、分局主要领导、部门领导和窗口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比较重视,而其他警种的民警对此项工作投入精力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
1、坚持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结合日常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强化养成教育,进一步提升民警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2、邀请市局职能部门相关领导来我局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覆盖面,有效提升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充分利用“静安公安”门户网站、静安区门户网站和“派出所网上工作站”等服务渠道,加强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说明、附表
(一)其它说明
报表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附表
名      称
 
累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43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3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5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10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知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7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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