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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静(网)行罚决字[2025]10003号
案件名称:
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被处罚企业名称:
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该公司在传输数据过程中,未做好必要的保护措施。
处罚结果:
警告并责令改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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