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静(临汾)行罚决字〔2025〕00015号
案件名称: 张*生过失引起火灾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生
处罚事由: 过失引起火灾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