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字体: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嘉定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项内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一、总体情况
    (一)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一是继续推进“五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嘉定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门户网站规范设置公开专栏,准确、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信息,同时编制嘉定公安分局新版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2019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二是继续推动重点领域公开,年内分局共主动公开公文23件,其中党政混合信息3件,向社会公布2018年决算、2019年预算和犬类管理费用等财政信息。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规范、按期答复。我局完善了内部工作机制,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均依法、规范、按期答复,无复议诉讼被纠错或有责投诉。其中,28件涉及咨询派出所业务工作内容的申请件,我局均依法、按期以咨询进行了答复。
    (三)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一是我局成立了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邰根祖同志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办,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我局加强了公文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规范了公文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同时,协助区政府完善了户籍管理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户籍管理领域信息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加强门户网站运用,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一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的有效运用,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和需要了解的事项,本年度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401条。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嘉定公安”微信、微博客户端进行政务公开,同时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利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户外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利用微信发布政府信息310条、微博发布1110条。
    (五)积极开展培训,建立监督保障体系。一是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民警警衔晋升培训课程之一,对各警种民警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全警的政务公开知晓率,同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开展专题培训,提高领导的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对各政务公开查阅点开展督导检查,监督各单位不断完善各类硬件设施,并编撰《窗口民警政务公开应知应会》,不断增强窗口民警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0

3404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3

0

3928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8

0

1732831

行政强制

125

0

48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105558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28

 0

 0

 0

28

(七)总计

 4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6

 0

 0

 0

 0

 0

 10

 1

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单位领导和民警对新《条例》和《规定》了解不足。二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围绕新旧《条例》和《规定》的区别,读熟、读透新政策,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更便捷、有效的服务人民群众。二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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