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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嘉(江)行罚决字〔2025〕00475号
案件名称:
莫*刚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莫*刚
处罚事由:
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二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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