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嘉(江)行罚决字〔2025〕00475号
案件名称: 莫*刚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案
被处罚人姓名: 莫*刚
处罚事由: 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二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