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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嘉(南)行罚决字〔2025〕00059号
案件名称:
胡*君诬告陷害案
被处罚人姓名:
胡*君
处罚事由:
诬告陷害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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