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8 字体: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2018年1月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门户网站http://js.police.sh.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指挥处信访办联系,联系电话:37990110-65036,电子邮件:jinshan@gaj.shanghai.gov.cn。
    一、概述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来自分局指挥处、政治处、纪委、法制支队等部门,办公室设在指挥处信访办公室,配备了3名兼职人员,在金山区蒙源路110号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检查、指导、督促,确保分局各项政务公开的有效落实,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同时在相关派出所和分局各业务支队接待窗口开辟了23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市公安局相关工作要求,设置“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将分局总机、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外电话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
    二是将分局下属部门的对外窗口电话向社会公布,以便市民通过电话及时进行咨询、了解和投诉。
    三是制作了2017年度金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换了各查阅点的相关设施,对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方便市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金山分局深入贯彻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上海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深化上海公安机关“阳光警务”建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分局积极整合职能部门,主动扩展机构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进。充分利用工作例会、分局教育培训平台等,先后就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回访答复技巧等开展了专题培训,提升各业务部门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警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推进“五公开”情况。2017年6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局公文公开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公文公开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发布渠道、动态监督、保障措施。制定了公文三级保密审核机制,对所有形成的公文对其公开属性同步进行审定,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在文件执行过程中,能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定期做好归集推送工作。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机制化,进一步细化运行经费安排、财政专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党政混合信息,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条例》、《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的理解应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流程,主动引导,提供便捷,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权利救济。2017年分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批评、点名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依规处理对行政争议存在问题的纠错整改,举报事项的核实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等具体工作。
    (四)加强“金山公安”门户网站建设
    分局各部门相互合作,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在门户网站的建设中大力完善“阳光警务”建设工作。根据“阳光警务”建设中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建立案件进展情况网上查询,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公安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同时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公开。
    (五)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及实际支出情况
    分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年内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五千元,实际支出八千元,主要用于印制《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更新查阅点的设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33条;微博微信推送的信息657条;个人和企业行政处罚信息777条;其他信息686件。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进一步畅通了社情民意的反馈渠道,增进了警民的双向互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关系公众普遍知晓了解的便民服务类的文件,如《关于印发《金山分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金山分局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等,如《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告》、《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报告》、《金山区2017年度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等;
    3、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2017年分局将核发《上海市公安局印铸刻字准许证》等审批结果进行公开;
    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分局阳光警务大厅公开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574条,企业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信息203条;
    5、行政检查公开情况。分局各派出所在派出所的网上阳光警务大厅对辖区内的消防检查,公共场所检查和特种行业检查对外公开,对社区工作中的迷途失踪人员回访工作、社区民警的信息、警情通报及述职、各类办事结果(户口审批结果、犬类登记证)等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途径
    分局通过“上海公安”金山分局门户网站、派出所的网上工作站以及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分局2017年受理3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办理。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分局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分局2017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举报申诉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公文类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据还需要进一步整合。
    (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
    2、推进和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报备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率;
    3、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责、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工作操作规程。
    六、说明、附表
    (一)说明
    本年度工作报告所示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附表

 

 

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