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金(蒙)行罚决字〔2026〕00002号
案件名称: 李*亮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亮
处罚事由: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对李东亮的涉案物品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