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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金(象)行罚决字〔2025〕00030号
案件名称:
余*祥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余*祥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对其持有假证进行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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