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金(朱泾)行罚决字〔2024〕00716号
案件名称: 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杨*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对其使用的一张假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0-18